合約救生員
(一)申請表格[G.F. 340 (Rev. 7/2023)]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亦…
職責描述
(一)在本署泳池、泳灘或水上活動中心照顧泳客的安全; (二)拯救遇溺泳客; (三)維持秩序;以及 (四)保持場地清潔。
入職條件
(一)持有中國香港拯溺總會頒發的有效泳池救生章及/或沙灘救生章或以上級別證書(註:「香港拯溺總會」已於二零二三年十月改名為「中國香港拯溺總會」。根據該會表示,所有拯溺證書將仍使用「香港拯溺總會」名稱及仍然有效,直至另行通知。); (二)持有香港聖約翰救傷會、香港紅十字會或醫療輔助隊的有效急救證書(只適用於合約全年救生員;未持有有效急救證書的申請人仍可申請季節性救生員); (三)中英文程度達小學六年級水平或具備同等學歷; (四)通過游泳與技能測試;以及 (五)通過視力和顏色分辨能力測試。 [註: (i) 具備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公眾泳灘、泳池或水上活動中心救生工作經驗的申請人可獲優先考慮。 (ii) 申請人如只持有中國香港拯溺總會頒發的有效泳池救生章,會被調派往本署轄下任何一個泳池工作;而只持有中國香港拯溺總會頒發的有效沙灘救生章,則會被調派往本署轄下任何一個泳灘或水上活動中心工作。申請人如同時持有中國香港拯溺總會頒發的有效泳池救生章及沙灘救生章,會由本署根據運作需要決定調派往任何一個水上活動場地工作。 (iii) 全職季節性救生員於本署訂明的全段合約期內(以單一合約計算)如持有由香港聖約翰救傷會、香港紅十字會或醫療輔助隊所頒發的有效急救證書,於本署訂明的整段合約期內可獲每月額外發放月薪港幣300元;兼職時薪季節性救生員於本署訂明的全段合約期內(以單一合約計算)如持有由香港聖約翰救傷會、香港紅十字會或醫療輔助隊所頒發的有效急救證書,於本署訂明的整段合約期內時薪將為港幣115元(泳池)或 時薪港幣120元(泳灘或水上活動中心)。獲聘的季節性救生員必須在簽約前出示有效的急救證書正本,而急救證書的餘下有效期(由本署訂明的合約生效日起計算)必須較本署訂明的合約期為長或與合約期相等,方可獲發放指定的額外薪酬。 (iv) 申請人如未能提供上述第(三)項的中英文語文能力證明文件亦可申請,面試中將有中英文語文能力的評核。 (v) 申請人視覺敏銳度最少達6/60,即近視不高於約300度。除非申請人無須配戴適當眼鏡即可執行拯溺工作,否則在當值時須配戴適當的不碎眼鏡及泳鏡。]
聘用條款
獲聘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一般為兩年(合約全年救生員)或由三月中旬至十月泳季期間(季節性救生員)。
福利
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