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實習生
(1) 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 (2) 在海外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應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下載申請表格(https://www.csb.go…
職責描述
(a) 協助處理一般辦公室行政事務、籌辦項目/活動及處理其他相關事宜;(b) 協助處理公眾人士的查詢; (c) 進行研究工作和資料分析; (d) 協助統籌活動,安排活動流程及提供支援; (e) 協助處理社區會堂/中心的設施申請; (f) 協助管理文件檔案及記錄;及/或 (g) 協助處理酒店、賓館牌照及會社合格證明書的新申請及續期申請。 (暑期實習生會被指派到民政事務總署的其中一個民政事務處或總部的其中一科)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是專上院校本科二年級或以上的全日制學生或研究生課程的全日制學生; (c)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在香港中學會考的英國語文科和中國語文科考獲‘第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d) 精通MS Office應用程式;以及 (e) 具備良好的中、英文書寫能力,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聘用條款
暑期實習生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聘用期在2026年6月至2026年9月間,為期約1至2個月,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
福利
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實習生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公衆假期、病假和疾病津貼(如適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適用於暑期實習生。
查詢資料
地址旺角聯運街30號旺角政府合署6樓油尖旺民政事務處人事組
電話2399 2579
刊登日期21/4/2026
職位編號49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