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體設計師
(a)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的<a href="https://csboa.csb.gov.hk/Redirect_JOA.html ">G.F. 340網上申請系統</a> (<a href=" https:…
職責描述
(a) 策劃、設計及製作全面的多媒體及平面設計作品(包括海報、紀念品、網頁設計、短片、二維/三維動畫、動態圖像、視覺特效及資訊圖像),用於刊物、網站、社交媒體及活動等的活動製作及宣傳; (b) 策劃由簡報至最終成果的創意概念,確保概念與企業形象及傳訊目標保持一致性。 (c) 執行及監督拍攝及剪接工作,並管理相關多媒體器材; (d) 就設計及製作事宜與部門內部及外判服務供應商聯絡,並監察工作進度及質素; (e) 為各類宣傳及傳訊項目提供視覺設計、使用者體驗及數碼展示的專業意見; (f) 管理各項目及臨時指派工作的設計時間表及工作流程,並由構思階段跟進至完成;以及 (g) 按上級指示協助處理其他辦公室職務。 註: 受聘人可能需要在正常辦公時間以外工作。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a) 持有由香港任何一所大學所頒授的設計、媒體設計、創意媒體、數碼媒體、視覺傳意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1)〕; (c) 在取得相關學歷後,具備最少三年有關多媒體、平面設計、數碼內容設計或媒體設計/製作的全職工作經驗〔註(2)〕,而具公營界別相關工作經驗更佳;及 (d) 具備使用Adobe Creative Cloud 軟件(例如 Photoshop、Illustrator、InDesign、Premiere Pro、After Effects及人工智能設計工具)從事網站/平面/媒體設計及影片剪接工作的良好知識和技巧,並熟悉其他相關多媒體製作工具。
聘用條款
獲錄取的申請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受聘,合約期為十二個月。合約屆滿後,是否獲續聘,須視乎屆時招聘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福利
十二日年假及本處會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用的情況下給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如受聘人在整個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和行為,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百分之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