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 兼職高級項目發展統籌主任(學校領導及專業發展) (EDB/PDT/131/26)截止日期 · 2026年5月21日職位編號 · 50030教育局 · 兼職高級項目發展統籌主任(學校領導及專業發展) (EDB/PDT/131/26)截止日期 · 2026年5月21日職位編號 · 50030

兼職高級項目發展統籌主任(學校領導及專業發展) (EDB/PDT/131/26)

教育局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a href="https://www.csb.gov.hk">https://www.csb.gov.hk</a>)作網上申請。 以郵寄、傳真或親身遞交的紙本…

職責描述

(a) 就推廣T-標準+提供專業意見,包括規劃及發展推行策略和多元培訓模式,以加強教師專業角色與職能,以及培育專業發展的文化; (b) 支援在教師專業階梯下為不同專業發展階段教師推行的本地及非本地專業發展課程,包括帶領內地學習團及於與教師專業身份相關的工作坊中擔任講者或催化師; (c) 就校長培訓提供專業支援,並促進香港、內地及其他國家學校領導之間的知識與專業交流及協作; (d) 評估各項培訓課程的成效,確保其達致培訓目標,並配合香港教師及校長持續更新的專業發展需要; 以及 (e) 執行其他上級指派的職務。

入職條件

(a) 持有香港所頒授的學士學位及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持有教育高級學位者優先; (b) 於取得學士學位後,具備不少於15年與教育相關的工作經驗,其中最少5年在本地公營小學/中學擔任校長的經驗; (c) 具備優良的中、英文寫作能力及良好的英語、廣東話和普通話口語能力; (d) 具備培訓本地教師及/或校長的知識; (e) 熟識香港教育系統和現行教育政策及全球教育趨勢; (f) 具備良好的分析能力、項目管理及協作能力;以及 (g) 有承擔,能獨立及於團隊中按指示工作。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年。

查詢資料

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6樓教育局專業發展及培訓分部行政組
電話3509 7562
刊登日期8/5/2026
職位編號5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