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主管
申請人必須於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或之前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持有本…
職責描述
(A) 監督、培訓及調派文化工作助理員、圖書館助理員、一般事務助理及承辦商員工; (B) 協助處理日常圖書館管理工作,包括人群控制、檢查及整理書架、準備館藏上架及運送圖書資料; (C) 協助讀者使用服務與設施,處理查詢及投訴; (D) 協助監督、監察及指導承辦商,並報告其不足的地方;協助收集資料作招標之用; (E) 巡查圖書館範圍以監察保安、清潔及園藝狀況;協助處理樓宇管理職務; (F) 協助佈置圖書館租用設施,為租用者提供技術及物流支援; (G) 執行外勤及行政工作,包括撰寫報告及統計數據;及 (H) 執行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 (註:受聘人會被調派到不同公共圖書館工作;須不定時工作及於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輪班當值。)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 (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和數學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見註(1)];或 (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和數學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見註(2)]; (B) 於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最少六年全職從事有關行政、人事、財務會計及/或物料儲存及供應的工作經驗,其中最少兩年為督導級人員。具圖書館工作經驗者將獲優先考慮; (C) 對一般電腦軟件有相當認識(如MS Word、MS Excel 及中文輸入法);及 (D) 修畢並持有認可的圖書館助理員訓練證書課程,將獲優先考慮。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一年。
福利
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支取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並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