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高級醫生(抗菌素耐藥性)
職責描述
(a) 帶領一支隊伍根據一體化健康的概念在香港進行抗菌素耐藥性的監測工作; (b) 監督一體化健康監測計劃的發展、實施、評估及持續改善工作; (c) 協助發展中長期的資訊科技應用項目,以提升香港在抗菌素耐藥性監測方面的成效,使監測工作得以持續進行; (d) 與提供數據的持份者合作,從不同來源蒐集香港的監測數據; (e) 協助傳達風險信息及發布監測資訊的工作;以及 (f) 領導研究工作,為日後監測工作的範圍和規模提供指引。 (備註: 獲取錄的申請人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執行工作及隨時候召職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 持有根據香港法例第161章《醫生註冊條例》於香港註冊的醫科資格或同等資歷; (b) 持有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院士資歷或同等資歷; (c) 具備良好中英文口語及書寫能力;以及 (d) 能操流利粵語。
申請手續
此職位並無特定截止申請日期。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申請人須於申請書內詳述相關工作經驗、學歷、註冊證書或在香港以外的醫療機構的註冊證明。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申請人必須在提交網上申請後一星期內將個人履歷及相關專業證書副本及文件副本電郵至appts_registry1@dh.gov.hk,並在電郵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及網上申請編號。 申請人須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本署收到申請書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電郵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為期12個月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續約與否視乎屆時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福利
(a)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爲良好,則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爲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b) 受聘人可享有14天有薪年假及其他《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福利,例如休息日、法定假期(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