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節目導演/主持人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其申請亦不會…
職責描述
電視節目導演 - (a) 協調現場電視新聞廣播的製作,包括在與編導、主持人、記者及編輯工作時,負責管理攝影機、圖像及燈光;(b) 協助製作專業的電視新聞內容,包括編輯影片、製作圖像及字幕,以及管理新聞廣播中多種事項;及(c) 執行獲指派的其他職務。 主持人 - (a) 為新聞或時事節目製作涵蓋本地、中國內地、國際、財經及/或體育議題的新聞報道,並於電視、網站、流動應用程式及社交媒體平台播出;(b) 在電視及電台等不同平台主持新聞節目及/或時事節目;(c) 協助開發新的時事節目及專題報道;及(d) 執行獲指派的其他職務。 [註:須不定時/通宵工作,並在周末、周日及公眾假期期間工作;及在颱風、黑色暴雨警告、「極端情況」及其他緊急情況下工作。]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 (i) 持有香港的大學所頒發學位,以主修新聞及傳播學為佳,或具備同等學歷,並具兩年從事新聞、廣播、數碼內容創作、或相關的工作經驗;或 (ii) 持有香港的專上院校頒授經評審認可的副學士學位或高級文憑,以主修新聞及傳播學為佳,或具備同等學歷,並具三年從事新聞、廣播、數碼內容創作、或相關的工作經驗;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請參閱註(1)]。 申請人如 – (i) 具備流利的英文讀寫能力;及/或 (ii) 熟悉公共事務與時事;及/或 (iii) 具備新聞廣播主播經驗;及/或 (iv) 具優良溝通技巧;及/或 (v) 熟悉新聞報道控制室的運作;及/或 (vi) 具備創意,能在新聞廣播中運用音訊、視訊、圖像及燈光 則更為理想。
聘用條款
受聘人將按為期一年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
福利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將可獲發約滿酬金。約滿酬金連同政府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供款的金額相等於底薪總額15%。受聘人亦可享有不低於《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休息日、公眾假期、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