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新聞及時事節目記者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其申請亦不會…
職責描述
(a) 採訪和撰寫本地、內地、國際、財經及體育電視新聞及專題特寫,以配合不同平台,包括電台、電視、網頁及流動平台等的需要; (b) 於新聞事發現場進行電視直播報道; (c) 為時事節目進行資料搜集、撰稿及後期製作,以配合不同平台的需要,包括電台、 電視、網頁、流動平台等;及 (d) 執行獲指派的其他職務。 [註:須不定時/通宵工作,並在周末、周日及公眾假期期間工作;及在颱風、黑色暴雨警告、「極端情況」及其他緊急情況下工作。]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 (i) 持有香港的大學所頒發的學位,以主修新聞及傳播學為佳,或具備同等學歷;或 (ii) 持有香港的大專院校頒授的認可副學士學位或認可高級文憑,以主修新聞及傳播學為佳,或具備同等學歷;並擁有一年與廣播或新聞相關的工作經驗;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請參閱註(1)]。 申請人如 – (i) 能操流利廣東話及普通話;及/或 (ii) 具備悅耳廣播聲線;及/或 (iii) 具備採訪及撰寫本地、內地、國際、財經及體育電視新聞及專題特寫的經驗;及/或 (iv) 具備製作電視時事節目經驗 則更為理想。
聘用條款
受聘人將按為期一年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
福利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將可獲發約滿酬金。約滿酬金連同政府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供款的金額相等於底薪總額15%。受聘人亦可享有不低於《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休息日、公眾假期、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