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主任(醫務)(公共衞生)
科學主任(醫務)(公共衞生)的申請日期為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至5月7日(星期四)。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書如…
職責描述
科學主任(醫務)(公共衞生)的主要職責包括─ (a) 建立、操作、維持及評估有關公共衞生題材的健康資訊及監測系統; (b) 協調及處理有關健康數據的搜集、編製、整合、分析及統計資料運算工作; (c) 籌劃、設計和推行公共衞生研究項目,包括進行有關準備工作,以及審視本地和海外有關公共衞生政策的法律架構; (d) 為有關環境問題的健康風險評估、搜尋、匯集及研究科學證據提供專業意見; (e) 就流行病學/公共衞生/環境健康研究/公共衞生教育項目/製作相關宣傳物品等有關事宜,提供專業統計及/或其他研究支援服務; (f) 仔細評核研究建議;就檢視最新的科學實證、各項建議是否可行和適用,以及就擬定、推行、監察和評估公共衞生政策有關的建議,提供專業意見; (g) 為公共衞生調查、控制及預防提供支援; (h) 就各項申請作出審查,以及規劃和進行相關巡察,並協助準備監管文件; (i) 參與執法行動以及相關的後續工作; (j) 就傳染病、非傳染病、環境健康、健康資料或研究及其相關事宜,協助處理有關的查詢和聯絡工作;以及 (k) 履行獲分配的其他職責。 (備註:可能須不定時工作及執行戶外工作。)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 (i)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公共衞生學或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或環境衞生學或相關學科的碩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公共衞生學或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或環境衞生學或相關學科的深造文憑,或具同等學歷,並在取得資歷後具備兩年相關的工作經驗(註(1));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2));以及 (c)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3))。 (備註:申請人可能會獲邀參加筆試。)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3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