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助理(幼稚園校本支援) (EDB/ITE/120/26)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a href="https://www.csb.gov.hk">https://www.csb.gov.hk</a>)作網上申請。 以郵寄、傳真或親身遞交的紙本…
職責描述
(a) 為部門提供行政/一般行政支援,包括處理查詢、辦公室安排及檔案管理相關工作,以及編制各類報表等; (b) 協助處理物料儲存、採購及財務相關事務,例如處理付款;向相關部門尋求報價批准; 與服務供應商在服務交付方面進行聯絡;監察部門財政支出等; (c) 為專業發展課程提供協助和支援; (d) 為部門定期或臨時會議;以及遴選面試提供行政/秘書支援服務;以及 (e) 為部門的內地專家教師提供行政支援;以及需要時協助處理其他行政工作。
入職條件
(a) 持有香港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見註(i)];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者優先[見註(ii)]; (c) 在取得有關學位後,具備不少於3年在政府從事行政或相關工作經驗者(例如採購/數據分析/協助籌備講座、工作坊或專業分享會)優先[見註(iv)]; (d) 良好的中英文口語及書寫能力,包括普通話; (e) 熟悉電腦應用,例如Microsoft Access, Excel, PowerPoint 及中英文書處理;以及 (f) 積極主動、組織力強、注動細節並能獨立完成工作。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年。
福利
(a)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4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b) 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