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機械督察
申請人必須於2026年5月21日或之前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如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申請書、未能在申請書提供所需的…
職責描述
(1) 助理機械督察主要負責在各類政府公用設施及工場中檢查、操作、保養及維修機械裝置及設備(包括汽車);提供設計、採購、工程管理及技術顧問服務;執行法例及提供規管和諮詢服務;以及監督初級員工的工作。 (2) 獲取錄的申請人,可能會獲調派至其他部門工作,以及可能須要:(a)不定時/在偏遠地區/在惡劣環境下工作;(b)執行輪班/上班候命/隨時候召/緊急工作;(c)穿著制服/保護衣物;及(d)執行其他不時指定的職務。獲取錄的申請人亦可能要以自願性質執行自行駕車到工作地點的職務(如有需要,部門會提供有關訓練)。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具備香港理工大學/理工學院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工業學院/科技學院所頒發的機械或汽車工程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同等學歷;及(b)(i)曾經接受兩年有關實務訓練,並於取得上述資格後具有不少於三年相關工作經驗;或(ii)完成認可的學徒訓練,並於取得上述資格後具有最少三年相關工作經驗;及(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附註(1)];以及(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附註(2)]。申請人如(i)具備操作和保養蒸汽鍋爐及壓力容器、液壓及氣動裝置、沖廁水/污水泵系統、柴油發動機及流動機械裝置設備、起重器械和吊重設備,以及一般機械及車輛工程系統的相關經驗和法定資格(如適用);以及(ii)已接受認可的安全健康督導員訓練,可獲優先考慮[附註(3)]。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