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會計經理
職責描述
合約會計經理的主要職責包括– (a) 根據政府規則和規例執行與財務及會計相關的職務,例如負責財務會計、處理付款及管理預算; (b) 就新計劃制訂整體框架及付款程序,就處理付款系統的開發、整合、驗收測試工作提供支援,協助進行財務監察; (c) 協助監察付款進度及整體開支情況; (d) 編製財務及分析報告;以及 (e) 監督付款小組執行財務會計及由上司指派的其他職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i) 持有香港會計學位或工商管理學位(主修審計╱會計╱財務),或同等學歷;或 (ii) 為香港會計師公會專業資格課程的註冊學生,或同等資格; (b) 具備至少5年有關會計或審計全職工作經驗註(1);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一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2);以及 (d) 具備良好的中、英文說話及書寫傳意技巧。 申請人具備政府帳目和系統開發經驗,將會獲優先考慮。
申請手續
「合約會計經理」的申請日期為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至7月9日(星期四) 。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所有申請人須在提交網上申請後的一星期內將有關文件以證明其(a)學歷;(b)工作經驗;及(c) 語文能力電郵至appts_registry1@dh.gov.hk,並在電郵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及網上申請編號。 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其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請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聘用條款
成功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本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福利
(a)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良好,則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b) 受聘人可享有14天有薪年假及其他《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規定而又適用的福利,例如休息日、法定假期(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