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師
職責描述
主要負責: (a) 擔任組別(或其他決策局/部門的統計組)主管,推動、統籌、檢視和整合其組別/小組負責的統計及數據科學計劃; (b) 在高級統計師的指導下,發展、組織及推行統計及數據科學計劃/系統; (c) 進行統計分析及數據科學研究,以及匯報工作方法及成果; (d) 在高級統計師的領導下,就重要的統計及數據科學課題進行研究; (e) 就數據使用者的需要予以配合,並就數據的詮釋和應用方面向數據使用者提供意見,以助其制訂政策、規劃、決策及研究;以及 (f) 督導統計人員的工作,並給予專業指引和輔導。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統計學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或 (b) (i)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統計學一級或二級榮譽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 (ii) 已獲頒授香港統計學會的學位統計師資格,或同等學歷;及 (iii)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數學、經濟學、社會學或有關學科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或 (c) (i)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統計學一級或二級榮譽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 (ii)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數學、經濟學、社會學或有關學科一級或二級榮譽學士學位,當中統計學必須為修讀科目之一,或同等學歷;或 (iii) 已獲頒授香港統計學會的學位統計師資格,或同等學歷;及 (iv) 在取得上述學歷後,具備最少兩年符合相關職責水平及與統計相關的工作經驗; 及 (d) 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e)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同等成績;及 (f)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申請手續
(a)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 (b) 學歷(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證書及正式的修業成績表)、技術資格及工作經驗(如適用)的證明文件副本,須於2026年8月5日或之前以電郵方式遞交到recruitment@censtatd.gov.hk。電郵標題須清楚註明「申請統計師職位」及在電郵和附件名稱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為避免電郵傳送延誤或失敗,所有相關證明文件副本應盡量合併成一個檔案,檔案大小不超過25 MB。 (c) 申請如逾期遞交或資料不全,或並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或沒有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副本,或相關證明文件副本在上述日期之後才收到,或所遞交的證明文件不足,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 (d) 現正修讀最後一年研究院課程的應屆畢業生,則須在申請表格內註明於畢業試後可獲取的資格。 (e) 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填寫個人的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邀參加筆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三至四個星期內以電郵方式接到通知(申請人有責任確保所提供的電郵地址能接收有關獲邀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遴選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期後,該人員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