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臨床心理學家
職責描述
合約臨床心理學家的主要職責包括 ─ (備註:或須不定時工作。) 專業發展及質素保證服務 (a) 為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提供心理評估和諮詢服務; (b) 舉辦健康教育講座及活動; (c) 製作公眾教育資源; (d) 為員工提供專業培訓;以及 (e) 執行由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 家庭健康服務 (a) 就母嬰健康(包括親職教育和心理健康)進行有關心理學的公眾教育; (b) 為家長、照顧者、服務對象開辦心理教育及親職小組,並為他們提供諮詢服務; (c) 為母嬰健康院的臨床員工提供專業培訓;以及 (d) 進行與工作有關的調查/研究。 特別預防計劃 (a) 進行心理健康評估; (b) 提供介入服務,以處理服務對象因性別認同、性取向、以及性健康和藥物使用等相關問題所面對的歧視及標籤而引起的心理社會問題; (c) 提供介入服務,以處理服務對象因焦慮、抑鬱或創傷等引起的心理社會問題; (d) 為員工及社區夥伴提供心理健康評估及管理方面的培訓;以及 (e) 執行由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 學生健康服務 (a) 為兒童及青少年提供心理服務,包括臨床評估、心理教育和個案管理,並就處理子女的心理健康狀況向家長及照顧者提供建議; (b) 撰寫精神健康促進素材,並進行有關的教育活動; (c) 就識別心理健康問題、疾病預防、服務計劃、心理評估和研究提供專業意見; (d) 為學生健康服務的醫療專業人員提供專業培訓;以及 (e) 執行由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臨床心理學碩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註(1); (b) 具備至少兩年相關工作經驗註(1);以及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一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1)及(2);並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備註:申請人如為衞生署認可臨床心理學家名冊會員,會獲優先考慮。)
申請手續
「合約臨床心理學家」的申請日期為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至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所有申請人須在提交網上申請後的一星期內將證明其(a)臨床心理學的學歷;(b)相關工作經驗;及(c)語文能力的有關文件,電郵至appts_registry1@dh.gov.hk,並在電郵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及網上申請編號。 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其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請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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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條款
成功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本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福利
受聘人可享有每年14天有薪年假及其他《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規定而又適用的福利,例如休息日、法定假期(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