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主任
職責描述
漁業主任的主要職責是(a)執行與捕撈漁業、水產養殖和魚市場相關的工作,包括規劃、管理、執法、研究、發展、貸款、培訓、指導、推廣,以及環保方面的工作;以及(b)執行與海洋護理、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相關的工作,包括規劃、管理、執法、教育、指導、研究、發展,以及環境影響評估方面的工作。 (註:可能須不定時工作或輪班工作;在新界工作;以及隨政府船隻或商營漁船出海工作,或在船上居住。)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港大學的應用或自然科學的適當學科的一級或二級榮譽學位,或具同等學歷(註一); (b) 在取得學位後在適當範疇上具三年有關工作經驗或持有本港大學應用或自然科學適當學科的較高學位或研究生文憑,或具同等學歷; (c) 在綜合招聘考試(註二)兩張語文試卷(包括中文運用(註三)及英文運用(註三及註四))中取得「一級」成績。此外,亦須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試卷取得及格成績;以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五)。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 於二零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或之前作網上申請。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遲交申請書、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申請書、未能在通用表格第340號提供所需的資料或所填寫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具有有關職位所規定最起碼的學歷、訓練、經驗或其他條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二至十六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持有非本地學歷的人士,須於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或之前將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的證明文件副本電郵至personnel_registry@afcd.gov.hk,並在電郵標題註明《申請漁業主任》,以及在文件每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遞交有關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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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