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新工程合約顧問
職責描述
(a) 與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拓署)總部的新工程合約執行支援組合作,協助高級管理層統一該署工程合約在採用新工程合約模式時的程序與流程; (b) 就新工程合約的選項選擇及行政與運作安排,向項目團隊提供諮詢服務; (c) 聯絡土拓署各辦事處的項目團隊並出席會議,就處理新工程合約事宜向前線人員提供諮詢服務,並研究項目團隊的反饋及收集其表現數據; (d) 就政策及實務事宜與發展局及持份者協作及交流,以制定相關指引; (e) 籌辦新工程合約經驗分享會,以統一各項目團隊的做法; (f) 收集部門意見及統計數字,以便就新工程合約政策事宜與發展局進行溝通; (g) 執行推廣新工程合約的工作;以及 (h) 執行由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
入職條件
(a) 具備香港工程師學會於1975年12月5日後選取的正式會員(土木界別)資格,或同等資格[請參閱註(1)及(2)]; (b) 具備新工程合約3或4工程及建造合約項目經理的認可資格[請參閱註(2)]; (c) 在取得上述(a)的資格後,具備最少12年相關經驗,包括(i)最少五年以業主方身分參與採用新工程合約模式的基建項目的經驗,以及(ii)最少四年為工程專業人員提供新工程合約培訓、建議及良好作業指引的經驗[請參閱註(2)];以及 (d) 具備良好中英文口語及書寫能力。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 網上申請系統(https://www.csb.gov.hk)於2026年7月10日或之前作網上申請。申請如資料不全、逾期遞交,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此外,申請人必須於2026年7月17日或之前把註(1)及(2)所述的所需文件副本電郵至appt1@cedd.gov.hk,並在電郵標題註明“申請合約新工程合約顧問”及網上申請編號。若申請人成功透過電郵遞交所需文件副本,自動化系統會發出訊息予申請人以確認收到電郵。沒有遞交所需文件副本的申請,或以親身、郵寄或傳真方式遞交所需文件副本的申請,概不受理。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一年。
福利
受聘人如圓滿完成合約,將獲發相等於底薪總額15%的約滿酬金。這筆酬金包括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為受聘人支付的強積金供款。受聘人會享有根據《僱傭條例》及合約條文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