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庇護中心/臨時避寒中心/ 臨時避暑中心助理(兼職)

民政事務總署

職位摘要

薪酬
時薪 港幣 71.4 - 90.9
截止申請日期
2026年7月10日
刊登日期
26/6/2026
職位編號
50125
可網上申請即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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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描述

(a) 在民政事務總署設置於社區會堂及社區中心的臨時庇護中心/臨時避寒中心/臨時避暑中心開放時,協助中心運作,包括登記使用者資料、派發食物、處理查詢及投訴、巡察中心,以及監督合約員工的工作;以及 (b) 執行獲指派的其他職務。

入職條件

(a) 小六或以上程度; (b) 能操流利粵語及書寫中文; (c) 能應付日常英語,能閱讀及書寫簡單英文; (d) 具備相關工作經驗者可獲優先考慮。

申請手續

(1) 申請表格[G.F.340(7/202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2) 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詳盡履歷、學歷及工作證明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親身送至下述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臨時庇護中心/臨時避寒中心/臨時避暑中心助理(兼職)」。 (3) 申請人也可通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tc_chi/recruit/application/330.html)遞交申請表格,並須將學歷及工作證明副本於截止日期或之前電郵至中西區民政事務處(docw@had.gov.hk)。請在電郵標題註明「臨時庇護中心/臨時避寒中心/臨時避暑中心助理(兼職)」及網上申請編號。 (4) 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作申請日期。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當天下午六時前送達下述地址。 (5) 逾期遞交、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6) 申請人請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二個星期內接獲電郵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聘用條款

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屆滿後,是否獲續聘,須視乎屆時民政事務總署的服務需求、資源是否足夠及受聘者的工作表現而定。

福利

百分之五強積金供款及《僱傭條例》規定內的福利(如適用)

查詢資料

地址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1樓中西區民政事務處
電話2852 3547
刊登日期26/6/2026
職位編號5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