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社區幹事
職責描述
(1) 協助推行及籌辦社區活動; (2) 協助宣傳改善私人大廈的管理及處理大廈管理的問題; (3) 協助大廈成立及發展業主立案法團; (4) 協助處理有關樓宇管理之事情及籌備相關活動; (5) 協助支援「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地區秘書處的相關工作; (6) 協助文書及電腦輸入的工作; (7) 協助會議支援工作;及 (8) 處理任何其他指派的工作。
入職條件
(1) (i)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 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 [其中最多計算兩科為應用學習科目「達標」成績/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 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及 (2)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註:上述(1)項的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申請手續
(1)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tc_chi/recruit/application/330.html) 作網上申請。 (2) 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3) 於網上遞交申請書後,申請人亦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學歷/成績表/修業成績表及工作證明文件副本透過電郵或郵寄方式提交至東區民政事務處(請見下述電郵地址及聯絡地址)。請在電郵標題或信封面註明「應徵兼職社區幹事」,並在信封面或電郵中及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以郵寄方式遞交證明文件,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證明文件的日期。為避免郵件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4)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十個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面試時請出示香港身份證及上述文件正本。 (5) 提交申請表格後,表格內容所提供的資料如有任何更改時,申請人須即時通知本處。
聘用條款
(1) 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 (2) 受聘者可獲為期一年的合約,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及工作需要而定;及 (3) 受聘者或須不定時工作(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福利
(1) 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 (2) 受聘者可獲為期一年的合約,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及工作需要而定;及 (3) 受聘者或須不定時工作(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