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主任(土地)
職責描述
測量主任(土地)主要負責: (a) 測量工作,包括實地測量、計算、數據處理及標繪工作; (b) 處理與土地信息系統相關的數據輸入及更新工作; (c) 處理與空間數據共享平台相關的數據收集、輸入、更新和分析工作;以及 (d) 查核圖則及空間數據。 (註:或須調派到政府其他部門、不定時工作、在本港任何地方工作,以及在交通繁忙時、在陡峭及偏遠地區和在惡劣天氣下戶外工作。)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理工大學╱理工學院、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科技學院╱工業學院頒發的測繪及地理資訊學高級文憑╱土地測量及地理資訊學高級文憑,或土地測量及繪圖學文憑╱高級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註(1)];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資格[註(2)];以及 (c)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3)]。
申請手續
(a) 申請人必須於2026年7月29日或之前,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 G.F. 340 網上申請系統 ( https://www.csb.gov.hk ) 作網上申請。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b) 申請人必須於2026年8月5日或之前,將所需證明文件:(a)有關證書、修業成績表的掃描本﹔以及(b)工作證明掃描本 (例如:就職證明及薪金證明) 電郵至 daoar@landsd.gov.hk。證明文件需以附件形式夾附在電郵中,電郵標題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需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及網上申請編號。 (c) 沒有提交所需證明文件、或所遞交的證明文件不足,或所需證明文件是在上述項目(b)所列的截止日期之後才遞交的申請或不獲受理。 (d) 申請人須於申請書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和確保電郵戶口能正常地接收郵件。申請人有責任查閱電郵,以確保邀請信或通知信妥為收悉。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七至九個星期內接獲電郵通知,然而該期限或會更改而不另行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落選。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