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助理屋宇裝備檢測主任(全職)
職責描述
(1) 根據相關消防安全規定,就建築物、基建及/或鐵路專案的消防裝置及煙霧控制系統協助進行認可檢查及合格測試,並查核這些裝置及系統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2) 就消防裝置及煙霧控制系統的認可檢查及合格測試事宜,進行初步查核/審核提交的技術文件;以及 (3) 執行上司所指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1) 持有本港理工學院/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工業學院/科技學院頒發的電機工程、機械工程或屋宇裝備工程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2) 在取得上述學歷後,具備最少3年有關屋宇裝備裝置的工作經驗; (3)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1);以及 (4) 具備一般辦公室電腦技能。
申請手續
(1)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 的G.F.340 (Rev. 7/2023) 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只有透過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的申請才獲處理。 (2) 申請人須將學歷證明(如修業成績表副本、證書副本等)及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電郵至fsd_recruit@hkfsd.gov.hk。請在電郵標題上註明申請職位及網上申請編號。申請人如沒有按要求提供證明文件,申請將不獲處理。 (3) 所有申請必須按上述方法遞交。申請人如非以指定方式提出申請,又或申請表格資料不齊全或過期遞交,均不獲處理。 (4)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3至6星期內接獲通知。由於面試通知書將以電郵發出,申請人須於申請書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和查閱電郵是否收到面試通知書。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聘用條款
成功獲聘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至2027年3月31日,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情況而定。獲取錄的申請人每星期須工作44小時(包括用膳時間),由星期一至五,以主管安排為準。
福利
(1)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和行為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香港法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2) 受聘人以連續僱傭合約受聘每12個月,可享有10天年假。僱員若未受僱滿十二個月,其年假數目會按比例計算。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和合約條款,受聘人在適用情況下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期(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