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經理(自願醫保計劃)
職責描述
1. 監督投訴處理的職能和流程,例如監察與保險公司和投訴人之間的日常溝通,以進行個案調查,審閱調查報告,並審核向投訴人和保險公司作出的回覆; 2. 監督查詢服務,包括審閱查詢記錄、團隊成員的回覆草稿,並進行簡報及檢討會議,以維持回覆的質素; 3. 就投訴轉介事宜聯絡和協調監管機構及保險公司; 4. 與保險業監管局共同維護中央投訴登記冊,並編製查詢及投訴的統計數據/報告;以及 5. 履行其他由上級指派的職務。 背景 自願醫保計劃是醫務衞生局就個人償款住院保險產品推行的一項政策措施,承保機構和消費者的參與均屬自願性質。在這計劃下,自願參與的承保機構須提供醫務衞生局認可為符合計劃要求的個人住院保險產品供消費者選擇是否申請投保。 自願醫保計劃辦事處隸屬醫務衞生局,專責自願醫保計劃的執行工作,職責包括為參與計劃的承保機構註冊,審核個人償款住院保險產品以確認產品的認可資格,執行計劃的規管,推行宣傳及消費者教育項目,監察計劃成效,訊息發放及統計數據整理,和處理查詢及投訴等。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1. 持有本港大學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2.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會考或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至少達第3等級,或具同等學歷(註1);以及 3. 在取得有關學歷後,最少在以下一個領域擁有累積十年的全職管理工作經驗: (i) 保險營運(註2);或 (ii) 投訴及查詢(註3) 符合下列資格和特質的申請人將獲優先考慮 1. 中英文良好,普通話流利優先; 2. 有出色的領導能力、分析能力和社交技巧,並能適應步伐快速的工作環境; 3. 兼備策略性思考與執行日常實務工作的能力;以及 4. 具備不少於四年的員工管理以及處理保險投訴和查詢的相關經驗。
申請手續
1.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tc_chi/recruit/application/330.html)遞交申請。 2. 請提交工作證明及推薦函至以下電郵地址(ksyng@healthbureau.gov.hk)。 3. 資料不完整,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本局概不受理。 4. 申請人應於申請表上填寫聯繫電郵地址。如獲甄選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遴選面試,候選人一般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至六星期內接獲通知電郵。未收到通知的申請人可視為落選。 5. 所有申請將被嚴格保密處理。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1年。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工作需要及資源是否足夠而定。
福利
1. 在適當情況下,受聘人可獲給予14天年假及按《僱傭條例》規定的休息日、法定假期、分娩假期、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2. 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合約,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如獲發放),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