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主任(局長辦公室)
職責描述
(a) 監察和分析社交媒體平台上有關發展局的民意,包括但不限於Facebook、Instagram、YouTube、Threads、小紅書、微博和微信等; (b) 因應民意,協助選定發展局社交媒體平台的內容; (c) 策劃、設計和製作全面的多媒體和圖像素材(包括視頻、二維╱三維動畫、動態圖像、視覺特效和資訊圖表),用於發展局社交媒體平台和「局長隨筆」; (d) 利用數碼單鏡反光相機製作視頻內容和拍攝照片,以便在社交媒體平台及「局長隨筆」發布; (e) 按指示對本地和海外社交媒體使用情況以及任何項目範疇進行研究; (f) 協助推行與發展局社交媒體平台相關的宣傳活動; (g) 管理各項目和臨時指派工作由構思至完成階段的設計時間表和工作流程;以及 (h) 執行其他獲委派的職務。 獲取錄者或須(i)不定時及超時工作(包括晚間、週末和公眾假期),以及(ii)經常在戶外工作。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註(a)]: (a) (i) 持有本港大學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修讀新聞、傳播、多媒體、數碼營銷、廣告、公共關係、公共行政或相關學科者為佳,並在取得所需學歷後,在媒體、新聞、數碼營銷、廣告、社交媒體內容創作方面或相關範疇具備最少五年全職工作經驗;或 (ii) 持有香港大專院校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經評審副學士學位╱高級文憑或具同等學歷,修讀上文(a)(i)項所列學科者為佳,並在取得所需學歷後,在上文(a)(i)項所列範疇具備最少七年全職工作經驗; (b) 中、英文講寫能力俱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和中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b)]; (c) 充分瞭解政府體制和公共事務;具備上文(a)項所列範疇的政府工作經驗者更佳; (d) 精通資訊科技技能、社交媒體及多媒體工具(包括Microsoft Word、Excel、PowerPoint,以及圖像設計和視頻編輯軟件,如Adobe Photoshop、Illustrator、Lightroom、Premiere、After Effects和Capcut);具備動態圖像和動畫製作經驗者更佳; (e) 具備良好社交媒體管理知識和營運業務用途的社交媒體帳號╱頁面經驗(如Facebook、Instagram、YouTube、Threads、小紅書、微博、微信及相關廣告平台); (f) 具備操作數碼單鏡反光相機、製作和編輯視頻╱影像╱動態圖像、撰寫社交媒體平台標題和貼文,以及使用設計軟件為網誌和社交媒體貼文製作高品質影像的實際經驗; (g) 掌握社交媒體趨勢、演算法和最佳實務方式; (h) 具備高效數據分析和研究技能,包括應用線上資源; (i) 具備良好的團隊合作、溝通和表達能力,同時積極主動、成熟穩重、條理清晰及注重細節;以及 (j) 能夠輪班工作,並在緊迫的期限內、長時間且不定時工作,以及在公眾假期工作。 技能測試和面試: (k) 合資格╱獲篩選的申請人將獲邀請參加技能測試和面試。
申請手續
(a)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b) 申請人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下列文件電郵至plbprappts@devb.gov.hk: (i) 以電郵附件方式提交已填妥的Word╱PDF格式(.doc/.docx/.pdf)補充表格(下稱「表格」)。該表格可從以下「附件」一欄下載;以及 (ii) 以電郵附件方式提交取得所需學歷後在媒體、新聞、數碼營銷、廣告、社交媒體內容創作或相關範疇的全職工作經驗證明的PDF格式(.pdf)副本(如推薦信╱僱用證明等)。沒有證明╱證明不清晰的工作經驗將不計入所需工作經驗年數。 (c) 請在電郵主旨、表格及工作經驗證明的每一頁標明網上申請編號。為避免電郵延遲或未能成功傳送,請確保所有附件的檔案大小合共不超過20MB。 (d) 申請及表格如資料不全、沒有就業證明/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符合入職條件,或逾期遞交/通過其他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e) 獲邀參加技能測試和面試的申請人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兩個月內收到電郵邀請。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技能測試和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f) 申請人出席面試時須帶同香港身份證,以及學歷、語言能力和就業證明的正本及影印本。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初步為期一年。續約與否視乎本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福利
(a) 受聘人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12個月,便可就每一個假期年享有14天有薪年假。 (b) 受聘人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及公眾假期、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詳情在獲聘時確定。 (c) 受聘人如圓滿完成整個合約期,並於合約期內一直保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和操守,將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為獲取錄者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支底薪總額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