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推廣助理
職責描述
元朗民政事務處的活動推廣助理,一般按本處指派的崗位處理有關職務。其涵蓋的職責如下︰ (1) 籌辦社區參與項目及活動; (2) 為元朗民政事務處/元朗區議會及其轄下委員會/工作小組提供文書、檔案管理和秘書服務; (3) 協助區內地區管理的行政事宜和行動; (4) 協助相關選舉工作(如適用); (5) 處理查詢及投訴; 及 (6)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相關職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1)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2)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申請手續
(1)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並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將學歷證書副本、語文能力證明副本及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以附件形式電郵至 yldo_recruitment@had.gov.hk。申請人應在電郵標題上清楚註明其網上申請編號及「申請活動推廣助理」。逾期申請,概不受理。 (2)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提交證明文件時須同時提交學歷證書及修業成績的副本。 (3)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填寫全部就業情況、學歷詳情以及中英文語文能力程度。 (4) 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以外的方式遞交,或沒有以電郵方式遞交相關證明文件,概不受理。 (5)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必須提交有關修業成績、證書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申請人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6)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聘用條款
(a) 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 (b) 應徵者如獲錄用,可獲由聘任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的合約。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工作需要及資源是否足夠而定。 (c) 受聘者或須於星期六、日、公眾假期及辦公時間外工作,並在有需要時執行戶外工作。
福利
(1) 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視乎情況給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