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助理(電子)

機電工程署

職位摘要

薪酬
月薪 港幣 32,230 - 38,960
截止申請日期
2026年8月26日
刊登日期
13/8/2026
職位編號
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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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描述

督察助理 (電子)負責(a)為機電工程營運基金管理的電子設備和系統提供設計、採購、項目監督和技術顧問服務;(b)監察電子設備和系統的運作;(c)監督下屬及承辦商執行日常工作、緊急維修和保養職務;(d)執行行政工作,包括管理工場、擬備電子設備和系統的分析及調查報告;(e)預備緊急維修工作的零件並估算費用;(f)監督電子設備和系統運作的記錄和監察工作,並向主管報告異常情況;(g)在有需要時於颱風或其他緊急事故期間候命工作;(h)協助為新場地電子設備和系統進行移交驗收和測試及校驗檢查;以及(i)確保員工遵從正確的工作程序和安全規例。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持有香港理工大學/理工學院、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工業學院/科技學院所頒發的電子或電機或電腦及資訊工程學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b)(i)具備五年認可的相關工作經驗,其中最少三年須為取得學歷後的相關工作經驗;或(ii)已完成相關註冊技術員學徒訓練,並在取得有關資歷後具備最少三年認可的相關工作經驗;以及(c)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資格(見註1)。申請人如具備其他工程學領域的知識和相關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申請手續

(a)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 (b) 申請人須於2026年8月26日或之前把學歷及語文能力要求證明的證書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註1及2) 的副本電郵至 recruitprsc@emsd.gov.hk,並清楚註明標題為「申請督察助理(電子)職位」,並在電郵中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c) 申請書如資料不全、以親身/郵寄/傳真/電郵方式遞交或逾時遞交、沒有提交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概不受理。 (d)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10至12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申請人應確保已在申請表格上提供準確的電郵地址,且該電郵帳戶能正常接收電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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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條款

受聘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續約與否,須視乎部門的服務需求和受聘人的工作表現及行為而定。

福利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表現及行為,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亦可享有不少於《僱傭條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查詢資料

地址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
電話3911 0220
刊登日期13/8/2026
職位編號5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