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驗師

政府化驗所

職位摘要

薪酬
月薪 港幣 63,100 - 122,045
截止申請日期
2026年9月24日
刊登日期
11/9/2026
職位編號
50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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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描述

在政府化驗所或其他政府部門負責(i)進行科學、分析和調查工作,以及(ii)督導和訓練員工,以及其他管理工作。 (化驗師或須接受在政府化驗所內的跨部職位調派。)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i) 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化學、生物化學/生物科技(或相關學科)或法證科學一級或二級榮譽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1)];以及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化學、生物化學/生物科技(或相關學科)、法證科學、食物科學、環境科學或其他合適理科科目碩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或 (a)(ii) 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化學、生物化學/生物科技(或相關學科)或法證科學一級或二級榮譽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1)];以及在畢業後有兩年相關的工作經驗; (b) 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見註(2)]; (c) 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的語文能力要求方面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見註(3)至(6)];以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見註(7)至(8)]。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在2026年9月24日或之前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予受理。 除了網上表格G.F.340以外,申請人須在2026年9月30日或之前將以下有關文件另行遞交:(一)詳細個人履歷;(二)相關學歷證明(包括證書及修業成績單);(三)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考試成績;(四)工作證明;以及(五)《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成績(如有),請以電郵發送至:glab_recruitment@govtlab.gov.hk,證明文件須以附件形式夾附於電郵,並在電郵標題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申請職位及網上申請編號。未能於指定日期或之前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須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個星期內接獲電郵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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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查詢資料

地址九龍何文田忠孝街八十八號何文田政府合署七樓政府化驗所人事組。
電話2762 3724 / 2762 3705
刊登日期11/9/2026
職位編號50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