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舞台工作類別)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此職位已截止申請

截止日期:2026年10月2日。你可查看以下相關現有職位。

職位摘要

薪酬
月薪 港幣 19,930 - 24,060
截止申請日期
2026年10月2日
刊登日期
18/9/2026
職位編號
50328
可網上申請即將截止
已截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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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描述

技工(舞台工作類別)的主要職責為- (a) 操作比重式舞台吊桿和電動系統(例如電腦吊桿系統和製造特別效果的旋轉舞台),以及在督導下執行其他舞台操作工作; (b) 在戶內/戶外場地協助組裝、拆卸和搬運排練和表演用的家具、舞台設備和布景; (c) 定期檢查和維修所有舞台設備/設施及相關物品,並進行保養,以確保其時刻保持良好操作狀況; (d) 設計、維修、製造和保養金屬製品、木製品和器具;以及 (e) 協助執行其他獲指派的劇場/舞台支援工作。 (註:獲取錄的申請人,須注意下列各點- (i) 須每周淨工作45小時(不包括膳食時間);須接受職系/部門首長按所屬工作類別作出的調派和調職安排,以及派往偏遠地區(包括離島)工作的安排;以及須穿着制服;以及 (ii) 或須輪班當值和不定時工作;擔任外勤職務;接受在職訓練;以及督導初級人員。)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1) 完成劇場/舞台支援工作的正式學徒訓練或認可訓練課程,或具備相關工作經驗; (2) 能以粵語/中文及簡單英語溝通,能閱讀簡單中英文,以及能書寫簡單中英文; (3) 通過適當程度的技能測試;以及 (4)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tc_chi/recruit/application/330.html) 下載。 (註: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於二零二六年十月二日或之前送達香港新界沙田排頭街1-3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5樓文化事務部職系管理及支援組,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技工(舞台工作類別)職位」(郵寄表格的遞交日期以郵戳為準)。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填寫全部就業、學徒訓練和訓練課程情況以及學歷詳情。資料不全、逾期、未妥為簽署、經傳真╱電郵遞交,或並非用指定表格遞交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遞交有關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於二零二六年十月九日或之前將所有有關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電郵到ar-s-recruitment@lcsd.gov.hk。申請人請於文件副本每一頁註明「申請技工(舞台工作類別)職位」及網上申請編號。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必須提交有關修業成績、證書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並須提供副本以作記錄。申請人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技能測驗,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二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技能測驗,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需要填寫政府職位申請表?查看 G.F. 340 政府職位申請表逐頁填寫教學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查詢資料

地址新界沙田排頭街1-3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5樓文化事務部職系管理及支援組
電話2601 8664
刊登日期18/9/2026
職位編號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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