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助理(灣仔區)
職責描述
(a) 負責一般行政及管理工作,例如:資源管理、系統及檔案管理、項目計劃的籌備、統計資料的蒐集和分析、報告書匯編等 ; (b) 協助辦公室運作,包括撰寫和擬備會議紀錄和資料文件、統籌會議和活動所需的輔助安排以確保順利進行、與政府部門和其他有關團體聯絡; (c) 負責回答一般市民的查詢 ; (d) 協助地區管理事宜; (e) 協助籌辦、監察和評估社區參與項目和活動; (f) 為區議會及區議會轄下的委員會/工作小組的日常運作提供行政支援; (g) 執行大廈管理相關工作; (h) 執行與社區會堂及社區中心相關工作; (i) 協助籌備和進行有關選舉、選民登記及選民投票率的工作(如適用);以及 (j) 協助執行上司委派的其他職務。
入職條件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及 (c) 具備良好中英文書寫及會話能力;及 (d) 具備良好電腦操作知識,包括MS Word、Excel、PowerPoint及中英文文書處理;以及 (e) 具政府/公共機構相關工作經驗的申請人可獲優先考慮。
申請手續
(a) 申請人必須於二零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或之前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由於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參加遴選面試,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填寫全部就業情況、學歷詳情以及中英文語文能力程度。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b) 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遞交有關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必須於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或之前將所有有關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電郵到enquiry_wcdo@had.gov.hk。申請人請於文件副本每一頁註明「申請非公務員合約行政助理職位」及網上申請編號。 (c)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必須提交有關修業成績、證書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並須提供副本以作記錄。申請人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d) 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填寫個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確保所提供的電郵地址能接收有關獲邀通知。 (e)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二個星期內接獲電郵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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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條款
(a) 申請人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最長為一年,視乎合約生效期及崗位而定。 (b) 合約屆滿後,是否獲續聘,須視乎屆時民政事務總署的服務需求、資源是否足夠及受聘者的工作表現而定。 (c) 受聘人或須於戶外及不定時工作,以及在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福利
(a) 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視乎情況給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以及 (b) 除另有訂明外,合約期不少於12個月的受聘人,如圓滿完成合約及表現良好,可獲約滿酬金。 該筆酬金,連同政府向強積金計劃作出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