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助理
此職位已截止申請
截止日期:2026年10月29日。你可查看以下相關現有職位。
職責描述
(a) 協助輸入資料、處理數據、執行文書工作及檔案管理; (b) 與體育總會、學校、社區體育會及本署轄下的康樂場地聯絡; (c) 協助運送和設置活動器材; (d) 協助籌備及推行各項康體活動;以及 (e) 解答一般查詢。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 為年滿18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b) 具備中五或同等學歷;以及 (c) 能操流利廣東話及一般英語。 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獲優先考慮: (a) 具良好人際溝通技巧; (b) 具備良好的中、英文讀寫能力; (c) 具備中英文文書處理及一般電腦軟件(能運用倉頡/速成輸入法、Microsoft Word、Excel及PowerPoint); (d) 熟悉運用圖像或網頁設計軟件應用知識; (e) 具備籌辦康體活動的基本知識和相關經驗; (f) 持有有效急救證書;以及 (g) 具備義工服務經驗。
申請手續
(a)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https://www.csb.gov.hk)遞交申請。以其他方式(包括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b) 在完成網上申請後,申請人必須把「入職條件」中提及的相 關證明文件副本電郵至sfo@lcsd.gov.hk。請在電郵標題註明「申請兼職活動助理(體育資助辦事處)」及網上申請編號,並於證明文件副本每一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c) 資料不全、沒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未妥為簽署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d)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及中文文書處理速度測驗及電腦技能測驗(包括Microsoft Word及Excel),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4至6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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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續約與否須視乎部門工作需要、受聘人的工作表現和行為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