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科技見習員
職責描述
受聘人將於東九文化中心接受以下職務的培訓– (1) 在不同的舞台製作中應用科技; (2) 學習並熟練各種先進技術器材,包括沉浸式音響系統、實時舞台追蹤系統、動態及表情捕捉系統、媒體伺服器等;及 (3) 協助舞台管理及運作。 (註:獲取錄者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或須輪班及/或不定時在星期六、日及/或公眾假期當值。)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甲)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主修藝術科技或相關學科者為佳; (乙)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試卷中取得「二級」成績及在中文運用試卷中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見註 (4)];及 (丙) 操流利英語及廣東話。
申請手續
(1) 申請人必須於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七日或之前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tc_chi/index.html) 作網上申請。由於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參加遴選面試,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填寫全部就業情況、學歷詳情(包括註明其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的主修學科)以及其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的成績亦應包括在內。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2) 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遞交有關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或之前將所有有關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電郵到amekcc5@lcsd.gov.hk。申請人請於文件副本每一頁註明「申請非公務員合約藝術科技見習員職位」及網上申請編號。 (3)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必須提交有關修業成績、證書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並須提供副本以作記錄。申請人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4)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24個月。此職位將不會有續約安排。薪酬在合約期內維持不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 的規定適用於藝術科技見習員。
福利
受聘人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