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體編輯主任
職責描述
(a) 構思、創作及製作具創意、吸引力及說服力的多媒體內容(包括文案寫作、平面圖像、動態圖像、影片和動畫),供以青年為對象的流動應用程式及其他電子平台使用;並在適當情況下運用人工智能工具管理內容,以提高效率並確保合規性; (b) 將內容重新編輯為適合社交媒體使用的短篇文案、圖像或影片; (c) 識別訊息斷層並提出具搜尋器最佳化(SEO)策略的內容構想,以推動流量及留存率,並進行內容分析以提高互動質素; (d) 與承辦商合作製作內容,並整合至流動應用程式及其他平台的用戶介面(UI)和用戶體驗(UX);以及支援戶外/室內拍攝和相關工作; (e) 與内部團隊、持份者及承辦商合作定期更新網站資料,並支援用戶驗收測試(UAT);以及 (f) 執行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包括在正常辦公時間以外工作。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以主修市場學、多媒體設計、平面設計、創意媒體、新聞學、傳理或相關學科為佳; (b)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均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 (1)]; (c) 在取得相關學歷後,具有最少5年從事內容創作、多媒體、社交媒體營運、數碼營銷、廣告或企業傳訊的全職工作經驗; (d) 具開發主題及創作能有效吸引目標受眾的內容的相關經驗; (e) 具備以下其中一項條件:(i) 熟悉運用多媒體創作工具(如 Adobe Illustrator、Adobe Photoshop、Adobe Premiere Pro、Final Cut Pro、After Effects 或其他相關軟件)設計、製作及編輯多媒體內容;或(ii) 具有最少3年管理相關服務的承辦商或設計師的經驗; (f) 具推動自然流量、用戶增長及用戶留存的經驗,並具分析思維者,可獲優先考慮; (g) 具流動應用程式相關的數碼營銷或內容營運往績者尤佳; (h) 適應力強、態度開明,能獨立工作,具備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以及 (i) 中英語文講寫能力俱佳;懂普通話為佳。
申請手續
(a)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https://www.csb.gov.hk)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作網上申請。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b) 申請人可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i) 學歷證明副本(修業成績單及學歷/專業資格證書副本)、 (ii) 工作證明副本、(iii) 語文能力證明副本、以及(iv) 工作作品集(如寫作、影片、設計作品),電郵至ya1@hyab.gov.hk。請在電郵標題註明「申請多媒體編輯主任」及網上申請編號。學歷證明及工作證明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或傳真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c)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8個星期內仍未收到面試通知,可視作已經落選。民政及青年事務局不會就落選的申請通知個別申請人。 (d) 由於邀請信及通知將以電郵方式發出,申請人必須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電郵,以確保邀請信及通知妥為收悉。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合約期為 24 個月。
福利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合約,而期間工作表現一直理想及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如獲發放)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除享有法定假期外,亦可享有12天有薪年假、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相關細節將於聘用時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