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傳訊主任
職責描述
(a) 執行宣傳計劃,以提升香港電台企業項目及品牌的正面曝光;(b) 落實持份者溝通方案,與政府部門、立法會議員、政黨等不同持份者保持緊密溝通聯繫,確保企業的信息能夠及時、有效和持續地傳播;(c) 協助部門為管理層草擬及撰寫工作計劃、簡報、投稿、信件等各類文稿;(d) 執行其他相關工作。 [註:須不定時/通宵工作,並在周末、周日及公眾假期期間工作;及在颱風、黑色暴雨警告、「極端情況」及其他緊急情況下工作。]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 持有香港學士學位,以主修新聞與傳播、市場、公共關係或其他相關學科為佳,或具備同等學歷;並擁有最少4年在取得上述學歷後的全職媒體或新聞相關的工作經驗,當中需涵蓋企業傳訊、公共關係及市場推廣方面的工作;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請參閱註(1)]。 申請人如 – (i) 具備卓越的人際關係及溝通技巧,以及良好的英語及中文(包括粵語及普通話)溝通及書寫能力;以及 (ii) 熟練使用常用商業軟件(包括 MS Word、Excel 及 PowerPoint),並具備中英文文書處理能力。 則更為理想。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其申請亦不會受理。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書內提供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聘用條款
受聘人將按為期一年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
福利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將可獲發約滿酬金。約滿酬金連同政府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供款的金額相等於底薪總額15%。受聘人亦可享有不低於《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休息日、公眾假期、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