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主任
職責描述
政務主任是專業的公共管理人員,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擔當重要角色。他們參與制定政策、調配資源、推展重大政府計劃,以及在中國內地及海外推廣香港。他們定期獲調派至不同政策局和部門,職務廣泛而多元化,並能於政府各範疇的工作中作出貢獻。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 (i)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一級或二級榮譽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附註(1)];或 (ii)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以上的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而其整體的學歷資格須與(a)(i)所列的入職條件相若; (b) 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試卷考獲及格成績[附註(2)及(6)]; (c) 通曉中、英文。申請人須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附註(2)至(6)];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取得及格成績[附註(7)]。 (註:申請人須在暫定於2026年12月5日舉行的政務主任/行政主任/新聞主任(一般工作)/貿易主任/管理參議主任/運輸主任聯合招聘考試(下稱「聯合招聘考試」)中考獲及格成績。[附註(8)至(11)])
申請手續
你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以前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遞交一份申請書。以郵寄、傳真、電郵或其他方式提交的申請將不獲處理。 截止申請日期: 2026年10月2日(星期五)香港時間晚上11時59分。逾期遞交或未完成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以致申請人有機會未能於截止申請時間前成功完成網上申請程序。故此,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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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條款
獲取錄為政務主任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