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電氣)

機電工程署

此職位已截止申請

截止日期:2026年10月8日。你可查看以下相關現有職位。

職位摘要

薪酬
月薪 港幣 19,930 - 24,060
截止申請日期
2026年10月8日
刊登日期
25/9/2026
職位編號
50324
可網上申請即將截止
已截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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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描述

技工(電氣)主要負責安裝、操作、修理、保養和大修發電裝置和設備,包括配電、污水處理設施、發電機、電動機、電子設備和儀器;以及訓練和監督學徒及初級人員。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i)已完成完整的電氣工程學徒訓練或電氣工程的其他認可實務訓練課程;或(ii)在電氣工程擁有最少四年工作經驗;及(b)完成小六課程,或具同等學歷;及(c)具備相當於小六程度的中英語文能力;及(d)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註: (i) 申請人須通過技能測驗(已完成電氣工程完整學徒訓練的申請人除外)。 (ii) 申請人如擁有電氣工程範疇的相關工作經驗,將獲優先考慮。 (iii) 將於2026年內完成完整的電氣工程的正式學徒訓練或其同等行業認可的實務訓練課程的學徒/學生亦可提出申請,惟須於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取得上文(a)(i)項所需的資格,方可獲考慮錄用。]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7/202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340(3/2013修訂版)),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340(7/2023修訂版)。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申請書填妥後,須於2026年10月8日或之前郵寄或送交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7樓招聘及升任組。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技工(電氣)職位」。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如遲交申請書、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申請書、未能在通用表格第340號提供所需的資料或所填寫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具有有關職位所規定最基本的學歷、訓練、經驗或其他條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需要填寫政府職位申請表?查看 G.F. 340 政府職位申請表逐頁填寫教學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查詢資料

地址香港九龍啟成街 3 號機電工程署
電話2808 3788
刊登日期25/9/2026
職位編號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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