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助理電訊督察

香港警務處

職位摘要

薪酬
月薪 港幣 34,075 - 55,060
截止申請日期
2026年11月5日
刊登日期
23/10/2026
職位編號
50405
可網上申請即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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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描述

警察助理電訊督察主要負責: (a) 協助保養電訊網絡,確保其派駐的工場或部門運作暢順; (b) 研發無線電、雷達、聯線通訊、視像、視聽設備及附屬電子設備,並為有關設備進行預測性及預防性的保養和故障檢修; (c) 協助管理和監督無線電、雷達、聯線通訊、視像、視聽設備及附屬電子設備的保養合約; (d) 安裝和檢驗無線電、雷達、聯線通訊、視像、視聽設備及附屬電子設備; (e) 製備工業繪圖/報告,並更新記錄; (f) 回覆使用者就資訊通訊科技相關系統/設備的查詢;以及 (g) 為電訊網絡、視像、視聽設備及附屬電子設備提供行動和服務支援。 (註:須輪班及不定時工作,以及在一般辦公時間以外候命工作。)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港任何一所理工學院/理工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工業學院所頒發的電子工程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b) 於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三年安裝、維修及操作電訊或電子設備的經驗; (c) 語文能力程度達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二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請參閱註(1)];並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以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請參閱註(2)]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在2026年11月5日或之前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或於Google Play、Apple App Store及華為應用程式市場下載「香港警察招募App」作出申請。 申請表格如逾期遞交、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或沒有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副本,或相關證明文件副本在下述日期之後才收到,或所遞交的證明文件不足,有關申請概不受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詳細列明其學歷、技能及工作經驗,並須於2026年11月12日或之前把以下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包括 (一)學歷資格(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二)技術資格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及(三)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電郵至appointments-unit-3-p-a@police.gov.hk。申請人須於電郵標題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及網上申請編號,並於證明文件副本每一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遇到申請眾多等情況,可能需時稍長。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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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查詢資料

地址香港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5樓文職聘用組
電話2860 3745
刊登日期23/10/2026
職位編號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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