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評税主任
職責描述
助理評税主任負責處理由税務局執行與税務條例有關的評税及/或收税及/或其他工作。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i)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會計學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或 (a)(ii) 為香港會計師公會專業資格課程的註冊學生並已完成該課程的基礎級別課程,或具備同等資格; (b) 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試卷考獲及格成績;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d) 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及 (e)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助理評税主任筆試:符合上述入職條件的申請人會獲安排參加暫定於2027年1月下旬舉行的助理評税主任筆試。獲邀參加筆試的申請人將於2027年1月上旬前接到通知,通知日期需視乎舉行筆試的確實日期而定。於筆試取得及格成績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該面試暫擬定於2027年3月中旬舉行。由於審核所有申請需時,申請人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面試並不表示他們已符合助理評税主任職位的入職條件。因應實際情況,筆試可能會延期或取消。有關考試的最新安排會在税務局網頁(http://www.ird.gov.hk)內公布。 備註:如未曾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資格,但符合其他入職條件,並將於2026年12月5日參加在香港以外的七個城市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人士也可申請。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表格「學歷」欄的第(I)部分中列明將會在上述考試報考的試卷。然而,其申請只會在申請人於上述考試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後方獲處理。當申請人獲取所需考試成績後,必須於發出考試成績通知書的日期兩星期內把考試成績通知書的副本電郵至appointments@ird.gov.hk。倘若申請人未能按照要求在指定限期前提供考試成績證明文件,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於2026年11月19日或之前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逾期遞交、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持有非本地學府/機構所頒授專業資格或學歷的人士,須於2026年11月26日或之前把有關學歷的成績單及畢業證書副本及/或有關專業資格的證書及考試成績報告副本電郵至appointments@ird.gov.hk,並在電郵標題及證明文件副本的每一頁註明其申請的職位名稱及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按時遞交所需證明文件副本、所遞交的證明文件副本不齊全或税務局未能在上述日期或之前收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筆試,通常會在2027年1月上旬接獲通知。若筆試因任何理由改期,税務局會在網站發佈有關消息及在筆試舉行前以信件或電郵通知有關考生最新安排。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筆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由於有關邀請將以郵寄或電郵方式送出,因此申請人務必提供正確的通訊地址和電郵地址,以及確保電郵帳戶能正常接收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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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