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體主管 (數位內容)
職責描述
(i) 為網上內容撰寫具創意的文案,負責香港電台全新新媒體平台「Wavee」(包括 Facebook、YouTube、Instagram、小紅書等)及其他網上/社交媒體平台的日常內容發布,以推動香港電台新媒體業務及內容製作的發展; (ii) 策劃並管理創意數碼及社交媒體宣傳活動的整體執行過程,以提升受眾的參與度; (iii) 聯絡並監督各代理機構(包括社交媒體及數碼代理商),以策劃具備高審美價值及創意的內容,從而吸引受眾; (iv) 確保社交媒體及數碼內容符合並遵守編輯方針與目標;以及 (v) 協助製作及影片剪輯,並確保內容已按照搜尋引擎最佳化(SEO)技術,進行優化。 [註:須不定時/通宵工作,並在周末、周日及公眾假期期間工作;及在颱風、黑色暴雨警告、「極端情況」及其他緊急情況下工作。]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 持有香港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以主修新聞、傳播、公共關係、市場、廣告或其他相關學科; (b) 擁有最少7年在取得上述學歷後的全職數碼媒體、數位內容製作、出版或數碼營銷的工作經驗;及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請參閱註(1)]。 申請人如 – (i) 具備在大型企業或機構中,製作新媒體數碼內容的實際經驗,並具備強大行業網絡; (ii) 對社交媒體的營運模式、平台演算法及數據分析有深入的認識與理解; (iii) 具備優秀能力統籌與管理多項專案; (iv) 具備良好的英語及中文(包括粵語及普通話)溝通及書寫能力;以及 (v) 具備優秀的人際交往能力,能與各持份者及服務供應商進行良好的溝通與協調。 則更為理想。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其申請亦不會受理。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書內提供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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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條款
受聘人將按為期一年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
福利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將可獲發約滿酬金。約滿酬金連同政府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供款的金額相等於底薪總額15%。受聘人亦可享有不低於《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休息日、公眾假期、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