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高級政府律師
職責描述
合約高級政府律師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 (a) 就制訂民航相關的立法建議提供法律意見,以支持香港低空經濟發展; (b) 擬備立法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以促進低空經濟活動;以及 (c) 處理有關低空經濟活動的查詢或申請,及/或其他法律工作及項目。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1) 在香港取得律師資格後具備最少十年專業經驗; 以及 (2) 在香港中學文憑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英國語文科和中國語文科成績達第2等級或以上,或具同等學歷(註: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課程乙)和中國語文科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和中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 申請人如具備就國際公法(涉及範疇包括民用航空及海事事務等)提供法律意見、詮釋法律條文的工作經驗,以及具備研究主動性和技能,會獲優先考慮。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於2026年6月12日或之前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 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申請人必須在申請書上列出已獲取的專業資格及公開考試所有相關科目成績。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遞交相關的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証明文件副本。至於持有非本地學歷的人士,必須於2026年6月19日或之前把有關的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証明文件副本電郵至bkpho@cad.gov.hk,並在電郵標題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如申請人沒有清楚列出已獲取的專業資格及有關詳細資料或公開考試所有相關科目成績或未能按時遞交所需的証明文件,其申請書可能不獲受理。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書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星期內以電郵方式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如有查詢,可按所列電話查詢。
聘用條款
獲受聘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至2027年3月31日。續約與否視乎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者的工作表現及品行而定。
福利
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表現及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根據《僱傭條例》規定,在適當情況下,可享有14天年假(12個月期間按比例計算)、休息日、法定假日、產假/侍產假及全薪疾病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