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教育心理學家 (EDB/SE/145/26)
職責描述
(a) 為有學習或適應困難的學生提供教育心理評估及介入服務; (b) 為學校人員及家長等提供諮詢及支援,以照顧學生的不同教育需要; (c) 參與推行部門計劃及研究工作;以及 (d) 執行其他職務。
入職條件
(a) 持有香港所頒授的心理學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見註 (i)]; (b) 持有香港所頒授的教育心理學(專業訓練)碩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見註(ii)]; (c) 持有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見註 (iii)]; (d)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見註 (iv)]; (e) 在取得上述(a)的資格後,具備6年相關工作經驗,而其中最少3年為在教育場所擔任教育心理學家的經驗 [見註 (v)];以及 (f) 為香港心理學會教育心理學部或等同的國際認可教育心理專業團體的正式會員 [見註 (vi)]。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以郵寄、傳真或親身遞交的紙本申請,概不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年。
查詢資料
地址新界葵涌麗祖路77號下葵涌特殊教育服務中心4樓教育局特殊教育分部教育心理服務(九龍二)組
電話3907 0940
刊登日期29/5/2026
職位編號5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