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助理 (EDB/PDT/178/26)
職責描述
(a) 協助評審主任進行有關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提名的評審工作,包括搜集及整理由候選教師提供的補充資料、把收到的提名進行分類、驗證提名文件內的資料、安排初步及詳細評審(包括面談、訪校、觀課及進行攝錄與拍照)、就評審相關事宜聯絡候選教師等; (b) 協助評審主任準備與評審機制下各委員會會議相關的會議及簡報文件(包括但不限剪輯錄像片段); (c) 協助聯絡獲獎教師以籌備出版《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薈萃》、準備教學獎頒獎典禮分享環節、製作宣傳短片、將獲獎教學實踐的訊息和教材上載於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網站等; (d) 建立及管理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2026/2027)提名的資料庫; (e) 為草擬《綜合評審報告》提供行政支援;以及 (f) 執行其他獲委派的工作。
入職條件
(a) (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見註1)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見註2)/C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見註2)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c) 熟悉一般辦公室應用的電腦軟件及相片錄像編輯軟件; (d) 具備有至少2年與教育相關的工作經驗;以及 (e) 具備藝術教育學習領域、科技教育學習領域和特殊學習需要的經驗者優先。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 以郵寄、傳真或親身遞交的紙本申請,概不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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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年。
福利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7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