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
職責描述
經理會被調派至1823聯絡中心,須執行與下列一個或多個範圍的職務: (a) 建立並定期檢討品質管理架構,設計及推行相關工作流程與程序,以迎合中心不斷演變的需求及公眾期望; (b) 負責為所有級別員工策劃有系統的培訓及發展課程; (c) 支援聯絡中心各類系統的開發和測試; (d) 領導、監督及指導員工以達成工作表現目標,就各小隊制定策略發展計劃以提高其服務表現及生產力;及 (e) 管理1823的營運、制定人手編配計劃及處理投訴。 此職位或須輪班,包括通宵班及在星期六、日或公眾假期期間不定時工作,以及在惡劣天氣(包括颱風及黑色暴雨)期間工作。 獲聘用者可能須於短時間內上任;主要工作地點為油麻地及長沙灣的1823辦公室。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i) 持本港大學學位,或同等學歷,並具備八年電話中心╱聯絡中心工作的經驗,其中最少三年任管理職位;或 (i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註1];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同等學歷;並具備十年電話中心╱聯絡中心工作的經驗,其中最少五年任管理職位; (b) 具備良好分析、溝通及員工管理技巧; (c) 具備豐富聯絡中心的管理經驗,擅長識別改善機會並落實有效措施,以提升公共服務質素; (d) 對聯絡中心相關系統(包括人工智能輔助系統)的運作具備豐富的知識; (e) 具備良好中文(廣東話及普通話)及英文書寫及會話溝通技巧;及 (f) 熟悉電腦操作。 具備政府或公共機構電話中心╱聯絡中心工作經驗的申請者,會獲優先考慮。
申請手續
(1)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2) 申請人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G.F. 340,概不受理。 (3) 申請人現階段毋須遞交任何有關學歷的證明文件。稍後,如申請人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則須準備有關文件,以供審查。 (4)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兩至四個星期內以電郵形式接獲通知。如申請人不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聘用條款
申請人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一年。
福利
(a) 受聘人如圓滿完成整個合約期,並在合約期內的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優良,可獲發放約滿酬金,金額與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供款相加後,將不多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支取的基本薪金總額的15%。 (b) 受聘者可在符合《僱傭條例》規定的適當情況下,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受聘人可享有的有薪年假為每年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