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書記

司法機構

職位摘要

薪酬
月薪 港幣 23,585 - 59,110
截止申請日期
2026年6月12日
刊登日期
29/5/2026
職位編號
5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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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描述

司法書記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 (a) 擔任法官或司法人員的書記; (b) 為法庭運作及登記處提供支援服務(處理各類申請、回應公眾查詢等); (c) 協助與法庭運作相關的項目發展/科技的措施;及 (d) 協助提供調解相關服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註3)/C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及 (c)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4)。 (備註: 申請人所有資歷以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為準,截止申請日期後所獲得的資歷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十二至十六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由於邀請將會以電郵方式送出,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其電郵以確保邀請妥為收悉。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可視作經已落選。)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於申請表格上詳細列明其全部學歷和工作經驗,包括就業的確實開始和結束日期,並於「工作性質」欄目内詳盡說明各職位的職責範疇與工作內容。申請將按照申請表上提供的資料處理,因此申請人必須清楚填妥申請表格,包括個人資料、有關學歷資格及工作經驗等,而其學歷資格及工作經驗必須已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獲取。申請人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獲取的學歷資格和工作經驗將不獲評審。 申請人必須於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香港時間下午五時正或之前,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340網上申請系統(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逾期遞交、資料不全、或未經公務員事務局的G.F.340網上申請系統遞交的申請表格將不獲考慮。 申請人於現階段毋須提交任何有關學歷、「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成績及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申請人或須於稍後階段提交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及出示正本,以供審查。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查詢資料

地址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3樓司法機構支援部支援人員分組
電話2867 2084 / 2867 2073
刊登日期29/5/2026
職位編號50061